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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什么意思?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02-24 19:24:06 浏览量:71次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依据此条规定,遗嘱继承可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立遗嘱人应在自己意识清晰的时候,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清楚表白自己的真实意志,如有必要,最好进行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效力最高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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